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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DM攻略全站总编—苍穹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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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lqkofer 于 2011-5-29 17:36 编辑
此简短话题,结合了古希腊哲学家“柏拉图”对游戏的边缘性定义,和当代游戏界对游戏的普遍定义。比较晦涩,个人认为有一定争议性。
柏拉图的游戏定义:游戏是一切幼子(动物的和人的)生活和能力跳跃需要而产生的有意识的模拟活动。
辞海定义:以直接获得快感为主要目的,且必须有主体参与互动的活动。
这个定义说明了游戏的两个最基本的特性:
(1)以直接获得快感(包括生理和心理的愉悦)为主要目的。
(2)主体参与互动。主体参与互动是指主体动作、语言、表情等变化与获得快感的刺激方式及刺激程度有直接联系。
何为“模拟行为活动”?何为“游戏”?
虽然两者都有基于文书上的成熟理论,但随着游戏文化的高度扩展,却显得很难形成约定成俗的统一共识。
所以,这两个词应该是大家参与辩论讨论的焦点。欢迎大家讨论!
至于产生的“刺激”是指一种不特定的心理情绪状态(也许轻松快乐、也许压抑恐惧、也许悲伤愤怒),所以应该没必要过多解释了,如人饮水,冷暖自知。
❤从儿时的“剪刀石头布”到现在的“电子科技虚拟活动”..... 曾经的焦点话题:“把人生当游戏”与“把游戏当人生”...... 《电锯惊魂》中的“i want to play a game”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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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方观点 (6)
只要是能产生刺激的“模拟行为活动”,均可称之为“游戏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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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方观点 (21)
能产生刺激的“模拟行为活动”不一定是“游戏”。它可以以其它形式存在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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