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,一个朋友突然收到一封奇怪的电子邮件。本来以为只是一般的垃圾邮件,出于好奇,还是没准备先看看再删除。其内容如下:
你可以和我同居吗?我是晨曦
我是晨曦(*^_^*),嘻嘻,最近我做了我的同居小屋,我邀请您和我同居哦,我们一起玩玩,试试网络同居的滋味!
看过之后,朋友在感到很囧之余,还感到很困惑:这里边说的“网络同居”,到底指的是什么呢?
“网络同居”,实际上可以说是网络文化的一个分支,指的是网络上的虚拟同居,即两个从未谋过面的网友,在某个网站上注册,可以得到一间虚拟的套房,在两个网友互相同意之后,就可以到某一间套房“同居”。甚至还可以虚拟“结婚”,“生子”。
目前,进行“虚拟同居”的人很多,总数已经超过10万,大多数都是大学生。据悉,“网络同居”这个概念,来自台湾一家女性网站推出的“ 同居理想国”游戏。这个游戏流传到大陆,又被多家网站效仿。目前拥有“网络同居”功能的网站,已有几十家。“同居”功能的人气很高, 有的网站注册“同居”的用户,已经达到了上万人。
这种“同居”,也并不是免费的晚餐。在其中买虚拟的“房子”,“电器”,“宠物”等,都是要花费现实中的钱的。
“网络同居”作为一种商业行为,本来也无可厚非。可是话又说回来,像朋友收到的这种“网络同居”的垃圾邮件,可就是另外一回事了。笔者认为,很可能会有犯罪团伙,利用年轻人好奇心强,涉世未深的特点,用这种方式诱骗其到指定地点,然后实施犯罪。因此,还是希望青年朋友们,对网络上的一些事情提高警惕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