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DMGAME 3DM首页 新闻中心 前瞻 | 评测 游戏库 热门 | 最新 攻略中心 攻略 | 秘籍 下载中心 游戏 | 汉化 购买正版 侠客前传 | 刺客信条 论坛

注册 登录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查看: 5267|回复: 6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[讨论] 第五关,雅布领主的宅邸无双打法

[复制链接]

89

主题

1080

帖子

423

积分

高级玩家

Rank: 4

贡献度
-80
金元
7432
积分
423
精华
0
注册时间
2009-10-3
跳转到指定楼层
主题
发表于 2016-12-12 00:15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其实很简单,就是提前把忍者跑到小岛靠近中央的草丛,小岛的人,除了送茶的全部杀掉,然后等的那个领主,领着几个武士过来,离的近了,直接跑过去杀了,然后会被发现,打几枪,跑进水里,游回去就过关了,是不很简单,哈哈,简单暴力。
分享到: 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
收藏收藏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28

主题

724

帖子

750

积分

超级玩家

Rank: 5Rank: 5

贡献度
38
金元
5983
积分
750
精华
0
注册时间
2009-10-14
舒服的沙发
发表于 2016-12-12 01:39 | 只看该作者
你这样还不如老头直接一枪干掉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9

主题

143

帖子

274

积分

高级玩家

Rank: 4

贡献度
18
金元
2018
积分
274
精华
0
注册时间
2011-3-21
硬硬的板凳
发表于 2016-12-12 08:56 | 只看该作者
我玩过把所有敌人清掉然后让老头进去扔手雷的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209

主题

2876

帖子

2597

积分

游戏达人

Rank: 7Rank: 7Rank: 7

贡献度
100
金元
21965
积分
2597
精华
0
注册时间
2009-12-31
冰凉的地板
发表于 2016-12-12 10:12 | 只看该作者
毒杀还是比较好难度也低喝毒茶之前就能跑掉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153

帖子

217

积分

中级玩家

Rank: 3Rank: 3

贡献度
0
金元
2167
积分
217
精华
0
注册时间
2016-1-29
5#
发表于 2016-12-19 06:48 | 只看该作者
这关完全不用老头,俩人就够了
隼人先开始清掉下面两个小兵,平民犯贱的话一并拿下,俩人上房,隼人跳杀台阶附近草帽然后背走
友希继续走到悬崖边,下面有一个小兵一个平民,他们分开时,跳下,进草,攀绳索直接上塔楼,灭掉草帽
隼人再次上房走到悬崖边,小兵和平民分开的时候,跳杀或者跳击平民,然后一个飞镖灭掉小兵(刀杀停滞时间太长),迅速捡起飞镖不背尸体直接进入草丛等待,远处敌人回头的时候会看到尸体,视线变黄过来查看,草丛中隼人轻松击杀。
两人进入院内就简单了,主要把塔楼和中间站位的小兵灭掉,不要影响逃跑。上楼清理一侧士兵即可,等目标出现在庭院直接一飞镖或者火枪灭掉,迅速从楼上攀下,直奔塔楼,跳出大院,一路狂奔到开始位置,任务完成。

相比之下狙杀和毒杀,都需要清理大院两头的士兵,而且狙击还需要一个人进去让狗叫,毒杀还要清茶楼附近小兵,都比较复杂。

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122

主题

2880

帖子

2461

积分

游戏达人

Rank: 7Rank: 7Rank: 7

贡献度
101
金元
20571
积分
2461
精华
0
注册时间
2011-6-16
6#
发表于 2016-12-20 11:12 | 只看该作者
全部杀掉,雅布也杀掉,出来的红色小兵也全部杀光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735

帖子

757

积分

超级玩家

Rank: 5Rank: 5

贡献度
0
金元
7570
积分
757
精华
0
注册时间
2020-7-25
7#
发表于 2020-9-23 15:18 | 只看该作者
6666666666666666666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Archiver|手机版|咖绿茵|求知网|3DMGAME ( 京ICP备14006952号-1  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06753号

GMT+8, 2024-4-25 07:00 , Processed in 0.100017 second(s), 22 queries , Memcache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2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